广农糖业连续两年财务造假 公司及五责任人合计被罚930万
10月16日,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广糖,000911.SZ)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公司连续两年年报虚假记载被认定,公司及五名责任人合计被罚930万元。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起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手法与金额
经查明,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两类会计核算问题:一是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二是个别业务未实际交付货物却开出库单、发票并确认收入,2024年相关业务终止后未进行追溯调整。两项问题叠加导致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55.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5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0%、119.20%;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2,40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33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4%、72.50%。
处罚结果
广西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罗应平警告并罚款200万元,时任董事、总经理刘宁罚款110万元,时任董事、总会计师黄毅罚款8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周新华罚款70万元,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莫庆联罚款70万元,五名责任人合计罚款530万元。公司另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2026〕15号)。公司已于2026年4月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将在处罚决定书作出满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合规提示
本案中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比重高达119.20%,公司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足1%」申辩未被采纳——监管关注的是对投资者判断盈利能力的实质误导,而非金额绝对值。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失效是本轮多起造假案共同的根源,集团财务对物流等非主业核算单元的规范性需要主动覆盖,不能依赖年报审计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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