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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 A2026.10.15

*ST清越欺诈发行信披造假 获罚1.72亿已触及退市

10月14日晚间,科创板公司清越科技(*ST清越,688496)公告,公司10月1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57号):因欺诈发行与信息披露违法,被合并处罚1.72亿元。公司已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于9月11日起停牌,此前已收到上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上交所10月14日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5年内不接受发行上市申请。

手法与金额

造假核心在存货与收入两端: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各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又以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年报利润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145.10%)。2023年公司还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处罚结果

按《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欺诈发行按非法所募资金20%罚款1.65亿元;按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信披违法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700万元,合计17188万元。当事人申辩经听证后未获采纳。保荐人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与实控人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合规提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补缴税款的会计处理是成本会计与审计的高频核验点,期末减值测试留痕、税会差异及时入账,直接决定财报利润的可靠性。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存货跌价准备#信披违规
来源:苏州清越光电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57号) · 分层 A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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