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质生产力意见 提高研发加计扣除比例
10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新华社受权发布。《意见》围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五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确立「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四项原则。
与财税直接相关的部署
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提出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监管模式;加大金融创新产品供给,鼓励银行开发符合新质生产力特点的贷款产品,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对制造业成本岗的指向
研发准备金制度与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叠加,意味着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的规范性与留痕要求进一步上升。当前正值10月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窗口,企业需核对辅助账、委托研发合同登记等基础工作,避免口径瑕疵影响优惠享受。本条系10月9日印发事项,周末场未及覆盖,今日补报。
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 分层 A · 查看原文
内容为 AI 聚合整理,完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内容为 AI 聚合整理,完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