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某伍物流走逃失联 涉虚开拟列失信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因浙江湖州某伍物流有限公司走逃(失联)、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公告形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四要素
手法:该企业在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并不履行税收义务、脱离税务机关监管,已被查证确认为走逃(失联)企业。金额:本次告知书未公开具体虚开税额,以税务机关认定为准(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公布标准)。处罚结果:税务机关拟将其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推送联合惩戒部门依规惩戒,同时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企业可在文书视为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陈述、申辩。合规提示:物流行业「票货分离」「富余票」虚开高发,企业一旦走逃失联,不仅面临补税罚款,更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法定代表人及经营主体在招投标、贷款、出入境等方面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