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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来源 B2026.09.14

河南公布首批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荧光增白剂抹猪肉移送公安

9月12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首批2026年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典型案例,涉及未经检疫猪肉、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造假、无证生产等多类违法行为。

重点案例

南阳市社旗县:今年4月市监联合公安对生鲜猪肉经营商户专项排查,经便携式荧光检测设备筛查,现场扣押涉嫌涂抹荧光增白剂的生猪肉1190.78斤、荧光增白剂570包及刀具案板等工具,抽样送检后经司法鉴定部分样品检出荧光增白物质阳性,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构成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漯河查处的标签虚假肉制品案涉案1.8601万元;郑州查处无证生产加工肉制品案涉案9.31万元,均已被行政处罚。

风险研判

荧光增白剂属工业添加剂,严禁用于食品,涂抹目的是让肉品「显鲜」,属典型主动添加非食用物质,依《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可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本案「现场扣押+司法鉴定前置+省级公开典型案例」的处置链路,值得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一线监管与质检人员参照。

合规提示:农贸市场、肉铺、夜市中出现「非正常亮泽」或在紫外灯下明显发白的肉品应作为排查触发信号;餐饮及食品企业采购生鲜原料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杜绝非食用物质流入加工链条。

#食品监管#肉制品#非食用物质#移送公安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新网2026-09-12报道) · 分层 B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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