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非应税交易事项明确:保险赔付、受赠资产等进项可抵扣
《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是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落地后的重要配套文件。
公告明确:纳税人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接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含礼品)等情形,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所称不得抵扣的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建议企业财务对照新口径,梳理2026年以来已作进项转出的保险赔付、受赠资产相关业务,评估是否满足转回条件。
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 · 分层 A · 查看原文
内容为 AI 聚合整理,完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内容为 AI 聚合整理,完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