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安新规施行:食堂自主经营,禁购散装糕点、汉堡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主体责任、风险排查、日常监管等方面作出更严更细安排。
供餐管理划出硬杠杠: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园外供餐单位须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食材采购列出负面清单: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过程管控同样细化: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须立即整改;食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鼓励全链条视频监控。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人民日报报道) · 分层 A · 查看原文
内容为 AI 聚合整理,完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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