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报出口骗退税715万 终审获刑11年罚金550万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福在没有真实对外贸易的情况下,单独或伙同他人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715.35万余元,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央广网10月12日报道披露终审结果,海南二中院官网同期刊发案例全文。
手法:农产品加工做「道具」虚构出口
2020年初至2023年11月,李某福以华某公司名义,采取收购农产品加工作为「道具」并虚开发票、虚假结汇等手段,先后假报出口益智枕、植物清洁剂、面膜、植物精油皂等货物骗税:2020年至2021年3月伙同李某假报出口4票骗取99.62万余元;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假报出口23批次面膜,实际骗取11批次共359.92万余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又伙同李某芝假报出口6票植物精油皂骗取255.8万余元。三人作用相当,不予区分主从犯。
处罚结果
李某福2024年4月主动投案并预缴罚金10万元,但取保候审期间经法院传唤拒不到案,2026年1月16日被抓获归案,法院认定其脱逃致不构成自首;同案犯李某芝主动退缴违法所得50万元。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及两高司法解释,骗取出口退税500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预缴与退缴款项已移交税务机关,优先折抵应追缴的骗取出口退税款。
合规提示: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须以真实贸易为前提,「道具出口」、虚开发票、虚假结汇的假报出口骗税将面临刑事追责;投案后脱逃将丧失自首从宽情节。
来源: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分层 A · 查看原文
内容为 AI 聚合整理,完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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