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收入超6500万少申报 连云港一公司偷税被罚35.04万
据新税网9月22日披露,连云港某优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通过某音平台取得店铺收入与直播收入,存在少申报销售收入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处罚决定文号未在报道中披露)。
手法与金额
经查,该公司2023年从平台取得含税收入4468.13万元,仅申报缴纳增值税2.04万元,应补缴41.59万元;2024年取得含税收入2184.48万元,应补缴16.41万元;两年合计应补增值税58.01万元、城建税1.45万元。企业所得税方面,因账簿丢失、成本资料与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按收入总额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4%,合计应补缴10.62万元。
处罚结果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不列、少计收入定性为偷税;鉴于其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依《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从轻处罚,按少缴税款50%处以罚款:增值税罚款29.00万元、城建税罚款0.73万元、企业所得税罚款5.31万元,合计35.04万元。
合规提示
本案两个信号值得成本岗留意:其一,平台店铺与直播收入全额申报已是稽查重点,平台数据可比对;其二,账簿与成本凭证保管不善的代价不止罚款——企税被转为核定征收后,实际税负与亏损弥补空间均不可控,成本资料归档是底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