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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 B2026.08.28

《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三税费合并,税率11%-13%

8月28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7日),拟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税费合并为地方附加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部署。

征求意见稿共13条,遵循税费制度基本平移、税负水平总体稳定的思路: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税率实行11%—13%的幅度税率,取消了原城建税按行政区划等级分档的做法,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025年三项税费收入分别为5170亿元、2382亿元、1582亿元,合计9134亿元,合并后将超越城建税成为地方税体系第一大税种。专家测算,原三项综合平均税率约11.6%,与幅度税率中间值基本持平,税负总体稳定;窄幅税率区间在保证全国税制统一的同时,为地方因地制宜预留了空间。

#地方附加税#城建税#税收法定
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光明网/央视网消息) · 分层 B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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